工伤保险法律制度
《工伤保险法律制度》由会员分享,可在线阅读,更多相关《工伤保险法律制度(48页珍藏版)》请在维思文库上搜索。
1、第十五讲 工伤保险法律制度,教学重点,工伤的认定工伤保险的待遇,一、概念与特征,(一)概念 又称职业伤害保险,是指依法为在生产、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其亲属提供医疗救治、生活保障、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等必要物资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。,(二)特征1、工伤保险费由雇主承担,雇员不承担;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,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。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。 2、工伤保险待遇法定化;3、补偿与康复相结合,二、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内容,(一)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基金会、律师事务所、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(以下称
2、用人单位)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,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(以下称职工)缴纳工伤保险费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基金会、律师事务所、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,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。,(二)缴费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。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。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,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、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。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,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、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
3、业费率档次等情况,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。(第三十四条)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,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。(第三十五条),(三)工伤认定范围,1、应当认定为工伤: (一)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; (二)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,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; (三)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;,(四)患职业病的; (五)因工外出期间,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; (六)在上下班途中,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、客运轮渡、火车事故伤害的; (七)法律、行
- 配套讲稿:
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,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。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。
- 特殊限制:
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、国徽等图片,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,禁止商用。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。
- 关 键 词:
- 工伤保险 法律制度
